煤炭信息化

印尼取消下调国内市场义务要求 未达标煤企将被征费

印尼政府取消了对国内矿商的削减配额措施,并计划对未能履行国内市场义务(DMO)计划的矿商征费,此举引发了业内的不同回应。

一些人认为,对于大多数印尼煤企而言,新的监管政策相较于之前是个更好的选择。

不过,也有人表示,此举将加重他们的成本结构负担,而按照现有价格水平,较低发热量煤炭的生产商将难以为继。

1月15日,印尼矿产和煤炭总局与煤企在雅加达举行会议,并宣布将分三个等级对煤企进行征费。

印尼国内市场义务要求煤企至少将煤炭产量的25%供应国内终端用户。如果煤企未能达到该义务要求,则将按照以下方式向生产商征费:高位发热量低于4200大卡煤按0.5美元/吨收取;高位发热量在4200-5000大卡煤按1美元/吨收取;高位发热量高于5000大卡按1.5美元/吨收取。

举例说明,假设某印尼煤企煤炭产量和销量100万吨,有75%高位发热量为4200大卡,剩余煤发热量在4200-5000大卡之间,则当该煤企完全违反国内市场义务时需要补交的费用为:

因此该煤企需要交纳的补偿款总额为15.625万美元。反之,如果煤企部分履行了国内市场义务,则只针对未履行义务的部分进行交纳。

2018-2019年,印尼矿产和煤炭总局引入了转移额度制度,使那些难以履行国内市场义务的煤企从国内销量超标的煤企购买额度。

据悉,去年,那些未参加额度转移系统的煤企产量有所下降。

“这些煤企不得不从其他企业那里购买额度,这是一个企业对企业的体系。作为生产者必须避免这种情况的产生,因为这样谈判会变得很棘手。”一支持新征费系统的煤企表示。

“这种方式提供了透明的电费制度,资金直接流向政府,能够节约审计和成本。”他说。

不过,来自东加里曼丹一家大型生产商表示,任何形式的额外成本都会影响到煤企经营。“不过,但非坑口煤矿的煤企以低于25美元/吨的低价销售,将使得经营更加艰难。”

印尼主要使用发热量在高位4200-5000大卡之间的煤,而一些煤企因为生产的煤炭参数不同因而没有需求,无法达到国内市场义务的要求。

印尼国内终端用户将继续以低于离岸价70美元/吨或HBA印尼动力煤参考价的价格(以较低价格为准)采购高位6322大卡动力煤。

不过,印尼矿产和煤炭总局官员表示,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2020年煤炭供应已经敲定。

这可能使印尼煤企的供应转向水泥和钢铁等其他行业,但这些行业消费量在印尼总需求中的占比很小。

不过,印尼矿产和煤炭总局生产规划部的塞塞普马卡马德亚辛(Cecep Mochamad Yassin)表示,即使印尼国家电力公司已经通过合同预定了2020年的煤炭供应,但在不可抗力等情况发生时,该公司仍有采购现货的空间。

官方数据显示,2020年,印尼煤炭消费量有望达到1.55亿吨,高于2019年的1.28亿吨。

为了避免市场供过于求,印尼政府将国内煤炭产量限制在5.5亿吨,低于2019年预估的6.1亿吨。

来源 | 同花顺财经     时间 |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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