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信息化

煤炭:从化解过剩产能到淘汰落后产能的嬗变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全国将再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要求继续破除无效供给,坚持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字里行间,人们可以看出的是:

一是“志在必得”。2016年2月,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决定从2016年开始,用3-5年时间退出5亿吨、减量重组5亿吨煤炭产能。2016年末发布的《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煤炭去产能目标大幅度提升到8亿吨。

官方统计显示,2016全国煤炭去产能超过2.9亿吨,2017年为1.83亿吨,合计达到4.73亿吨。今后三年,尚需去产能无论是3.23亿吨,平均测算每年应在1.1亿吨左右。

另外,2016、2017年钢铁产能大幅削减,已十分接近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2018年钢铁去产能指标相对降低到3000万吨左右,煤炭去产能目标继续保持1.5亿吨水平,同时电力去产能步伐加快,明令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打出了煤电去产能“组合拳”,充分表明中央去产能“高压、提速”决心不变、志在必得。

二是“任重道远”。2016、2017年全国煤炭去产能成绩斐然。但是,前两年去产能的煤矿多为资源枯竭矿、长期停产半停产矿,其中,又以山西为首的主要产煤省份关闭整合小煤矿为主,实现年度去产能目标相对容易。如今煤炭市场回暖、煤价提高,去产能特别是要求生产矿去产能,煤矿积极性、主动性不大,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不小。

三是“难度加剧”。随着大规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推进,煤炭去产能主体已经从过去的民营小煤矿为主演变为以央企、国企大企业大集团为主。 

前两年小煤矿为主去产能,遣散农民工、临时工,相对比较容易解决人员安置问题。现今,央企、国企去产能,在就业难、煤矿职工再就业难、煤矿内部转岗消化富余职工空间逐步缩小的形势下,人员安置困难问题加大。因国家政策补贴有限和产能置换交易价格期望值不对等原因,处置“僵尸企业”、处理去产能煤矿债务问题难度加剧。

近期,全国已有11个省市自治区出台其2018年煤炭去产能目标:山西2300万吨、河北1062万吨、贵州1000万吨,安徽690万吨、甘肃471万吨、山东465万吨、内蒙古405万吨、辽宁361万吨、重庆197万吨、黑龙江195万吨,合计7204万吨。

重量级的煤炭央企、国企去产能,除去山西省属七大集团确定退出1600万吨外,其他的仍处在“不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状态。2017年,全国排名前5位的煤炭生产大户,除神华集团略为减产些许外,其余4家均有增长。

进入新的一年,这些大企业、大集团将“会根据市场需求来调节,该释放先进产能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冲上去”。由此可见,保质保量实现2018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亦绝非易事。 

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018年中国煤炭产量37亿吨左右。2017年全国煤炭产量35.2亿吨,进口煤炭2.7亿吨。 

国家继续采取煤炭市场供给适度从紧整体平衡原则,要求继续按照减量置换原则有序发展优质产能,倒逼无效低质产能加快退出。要求在提高煤炭先进产能比重,更多发挥北方地区优质先进产能作用。

同时,突出市场化、法治化去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落后产能退出标准,坚决退出长期停产停建、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以及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坚决退出违法违规和不达标的煤矿,加快退出安全保障程度低、风险大的煤矿;引导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等煤矿有序退出;加快退出9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适当提高南方地区煤矿产能退出标准;分类处置和有序退出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

随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发展,全国煤炭去产能已经由前期的化解过剩产能为主转向以去落后产能为主。先进产能释放速度、规模已成为决定煤炭市场供给变化的关键因素。但是,由于先进产能释放与落后产能退出体量不一,一座千万吨级现代化大矿建设投产运行,意味着需要数十个、乃至上百个小煤矿退出。

为此,必须加强统筹建设先进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落后产能退出速度必须加快,但也要防止先进产能过度扩张问题发生,防止煤炭工业发展史上“周期性”大起大落问题再度发生。
(本文转自中国煤炭资源网)
来源 | 中国煤炭资源网     时间 |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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