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内蒙古公司积极协调集团公司驻蒙西各煤炭、火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于10月28日完成首单交易2.27亿千瓦时,增加火电企业利润6255.45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于9月26日印发煤炭企业用电进入电力交易市场的通知,要求煤炭企业市场交易指导价上浮0.32元/千瓦时,上浮部分用于补贴蒙西地区公用火电企业亏损。该公司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做好内部电力交易的要求,利用1个月的时间,走访联系了集团公司在蒙西地区涉及煤炭行业的8家子分公司及各发电企业,共同研究自治区交易政策规则,并根据煤炭企业四季度用电量和发电企业装机容量,制定了发电企业电量分配表。
10月28日,组织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进行磋商,最终神东煤炭分公司、乌海能源公司与国华准格尔电厂、准能矸电等8家发电企业总计成交电量2.27亿千瓦时,实现了驻蒙西地区的煤炭企业用电全部在集团内成交,推动了煤电企业协同创效和火电企业治亏,保证了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助推了“1+1>2”的重组整合成效在蒙西地区的进一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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